开立最详细的现场进出口报关单说明

今天,与传统的进出口形式并行,现场进出口越来越受到许多越南企业的欢迎和欢迎。为确保业务流程顺利进行,必须了解如何当场开立进出口报关单。

现场进出口报关

一、什么是现场导入导出?

现场进出口是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其中越南的出口商将货物出售给外国贸易商(进口商),然后该进口商将交货分配给越南境内的另一个单位。

这是一种灵活的交易方式,可以节省运输货物的时间和成本,同时还可以在货物不需要跨越国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复杂的海关程序。例如,兴安的一家包装公司可能会将商品销售给一家台湾公司,然后将纸箱货物运送到台湾贸易商指定的海阳服装公司。

现场进出口关系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现场出口商(exporters)、现场进口商(importers)和指定货运代理的外国贸易商。现场进出口货物通常是加工产品、借用或借用的机械设备、剩余的原材料和用品、加工合同项下的边角料和废弃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货物进出口管理、税收和其他财务义务的条件。

二、符合现场进出口报关条件的货物项目

企业在现场指导开立进出口报关单时,需要提前确定符合开立报关条件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第 38/2015/TTBTC 号通告第 86 条,允许当场开立进出口报关的项目包括:加工产品;借用或借用的机器和设备;过剩的供应和原材料;第 187/2013/NDCP 号法令第 32 条第 3 款规定的产品加工合同规定的废品和废料;国内企业与出口加工区和非关税区企业之间的交易中的货物;以及国内企业与不在越南的外国组织和个人之间的交易中的货物,以及外国贸易商指定的货物交付和接收越南的其他企业。

三、办理现场进出口报关的条件

在开立 Onspot 进出口报关单前,企业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开立 Onspot 进出口报关单。有两种情况需要考虑:

在现场开立电子进出口报关单的情况下,不拥有企业电子数字签名和税号的个体工商户将没有资格当场开立电子进出口报关单。

允许开立电子现场进出口报关单的商品类型必须在财政部第 86 条 – 第 38/2015/TTBTC 号通告中规定的清单上。

在开立纸质进出口报关单的情况下,根据第 08/2015/NDCP 号法令第 25 条第 2 款,以下货物允许在纸质报关单上申报:

  • 边境居民的进出口;
  • 超过出境/入境人员免税标准的进出口;
  • 紧急救援物资、人道主义援助;
  • 商品是个人的礼物、礼物、动产;
  • 以第 08/2015/NDCP 号法令第 49 条第 1 款 a 点和 b 点规定的临时出口转口或临时转口进口方式用作储存轮换货物的货物;
  • 临时出口再进口货物,在一定时间内为执行特定任务而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并有出境/入境旅客陪同;
  • 如果允许开立电子报关单但因电子海关系统错误而无法进行,海关应在事件发生后 01 小时内在海关网站上通知;
  • 财政部长规定的其他类型的货物。

现场进出口报关

四、开立现场进出口申报的海关档案

在当场开启进出口报关的指导中,准备货物的海关档案非常重要。现场进出口海关档案应符合2015年3月25日第38/2015/TTBTC号通告第16条的规定,该通知经第39/2018/TTBTC号通知修订和补充。

  1. 现场出口的海关档案

现场出口海关档案包括:

  • 与第 38/2015/TTBTC 号通告一并发布的附录 II 中的现场进出港报关单(电子型)表格。如果是纸质报关单,应根据附录 IV 中的表格 HQ/2015/XK 进行申报,并与第 38/2015/TTBTC 号通知:02 原件一起发布。
  • 商业发票(或等同文件)如果买方必须向卖方付款:01 复印件(为外贸商签收)。
  • 出口许可证(或允许出口的同等文件):一次性出口的 01 份原件,多次出口的 01 份复印件与对账跟踪单一起附上。
  • 专业检验证书(如有):01 原件。
  • 证明法律规定的货物进口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的文件: 01 第一次装运时复印。
  • 委托合同(如有):01 复印件。
  • 出口规定的其他文件(提单除外)。
  1. 现场进口海关档案

现场进口的海关档案包括:

  • 电子报关单根据第 38/2015/TTBTC 号通告发布的表格 01 附录 II 进行。如果是纸质报关单,根据与第 38/2015/TTBTC 号通知一起发布的表格 HQ/2015/NK 附录 IV:02 份原件
  • 商业发票(或同等文件):01 份复印件。
  • 进口许可证,如果是货物,必须有此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按关税配额:01 正本一次性进口,01 复印件随同对账监控单附多次进口;
  • 法律规定的专业检验证书(如有):01 原件。
  • 证明法律规定的货物进口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的文件: 01 第一批货物的复印件;
  • 申报价值应根据第 39/2015/TTBTC 号通知中规定的格式进行,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发送到系统,如果进行纸质报关,则直接提交给海关办公室 02 原件。
  • 证明货物原产地的文件;
  • 委托合同(如有):01 复印件;
  • 进口货物规定的其他文件(提单除外)。
  1. 开立现场进出口报关时的海关手续

无论进出动以何种形式进行,利益相关者都必须严格遵守与政策相关的法律规定。

对于现场进出口,以下法律文件中已提及开立出口报关单的详细说明:

  • 第 08/2015/ND-CP 号法令(经第 59/2018/ND-CP 号法令修订和补充)。
  • 第 38/2015/TT-BTC 号通知:第 2 条和第 5 条第 86 条(经第 39/2018/TT-BTC 号通知第 58 条第 1 款修订)。

这些文件明确规定了进口商、出口商和海关在办理现场进出口报关手续时的责任,具体如下:

出口商的责任:

  • 根据第 38/2015/TT-BTC 号通知附录 II,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联合运输报关单内容,注意选择“企业内部管理编号”并填写海关分部所在地代码,在“停税运输目的地”办理进口手续。
  • 按规定进行现场出口程序。
  • 出口货物报关经海关清关后交付进口商。
  • 通知进口商已完成出口海关手续,以便他们继续进行进口。
  • 从进口商那里收到信息,即现场进出口报关单已完成清关,以进行下一步。

进口商的责任:

按时填写进口报关单上的信息,在进口报关单上的“企业内部管理编号”处或纸质报关单上的“其他记录”处按说明写清楚出口报关单的编号。

现场进出口报关

  1. 开立现场进出口报关时的海关手续注意事项

除关于开立现场进出口报关的指导外,组织和个人在办理现场进出口报关的海关手续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报关单仅在注册之日起 15 天内对执行海关手续有效。
  • 货物报关开启现场进出口报关必须严格遵守Onspot进出口规定、购销合同中的时间、合法秩序。
  • 对于外贸商指定的现场进出口,每个月,现场进口商需要根据第 38/2015/TTBTC 号通知附录 V 中的 20/TKXNTC/GSQL 表格编制并制作清关申报单,并发送给管理税务机关。
  • 在特殊情况下,优先企业、优先企业合作伙伴、符合海关法的企业或符合海关法的企业合作伙伴在一定时间内多次进行现场进出口,可以先提货,后办理开关手续。但不得超过交货和接收货物后 30 天。
  • 报关员可以在最方便的海关分局当场注册开立进出口报关单。
  • 在海关同时开立进出口报关单,且出口报关单已经过实物检查并办理完毕清关手续的,进口报关单可以按照规定免于对货物进行实物检查。
  • 如果逾期开启互惠进口申报单的截止日期,将根据第 45/2016/NDCP 号法令第 1 条第 3 款进行制裁。
  • 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和管理政策应符合报关登记时的规定。

以下是有关从 HDG Logistics 开立现场进出口申报说明的详细信息。我们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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